太原柳巷“水果捞”事件的处罚结果来了,纠纷被判定为“互相辱骂”,涉事双方均受处罚。

处罚结果虽然不尽人意,但三位“阿姨”却自食其果,水果捞店换了个位置重新开张,不仅无一人消费,还成了当地网友们的打卡点,简直大快人心!

事件回顾

8月7日晚上7点多,太原柳巷一名15的女生常同学与另一名同龄同伴一起逛铜锣湾夜市,两人打算买点水果吃,便来到了一家水果捞店。

店家告知常同学水果捞的价格是9.5元半斤,常同学表示少要一点,便选了一小块西瓜、一小块哈密瓜和三颗葡萄。店家接过来就将水果切成了小块,并询问常同学加酸奶还是椰奶。

在得到常同学的答复后,店家往水果中加了一勺椰奶,随后将装好盒的水果称重。当店家表示一共需要支付47元时,常同学听到价格后吓了一跳。

震惊之余,常同学怀疑店家是不是缺斤少两了,便询问店家水果总重有多少。店家称一共2.5斤,算下来确实要47元。常同学称,那盒水果看起来只有一斤多,便表示自己不要了。

然而,正当常同学和同伴准备离去时,水果捞店家的三位工作人员拦住了她们的去路,表示不要不行,还对常同学出言不逊。

常同学拗不过,便打电话叫自己的父亲前来协调处理。常同学的父亲了解基本情况后,便对店家表示要拿那盒水果捞去其他摊位的称复称一下,以证实是否真的缺斤少两。

此时店家工作人员不干了,不仅拦住了常同学他们三人,还与他们发生了激烈的口头争执,骂得非常难听,甚至骂出常同学是她父亲的小三这样恶毒的言语。

双方争执不下就报了警,民警抵达现场后将双方都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调解。常女士事后在网络上留言称,水果捞店一方到了派出所还不依不饶,直到晚上12点多从派出所出来,都未曾收到对方的道歉。

骂人者身份被扒

此事还引起了当地市场监督部门的注意,当地派出所和市场监督部门都介入了调查,称将给社会一个交代,给网友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随着事件的发酵,网友们扒出了三位辱骂常同学的女士的身份,不仅找到了她们的社交账号,还在她们的账号下留言多达6000多条,基本上全都是谴责和谩骂之词。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常同学的做法似乎也有不妥之处,因为店家已经告知了价格。而在店家将水果切块并加入椰奶之后,常同学又不要了,这对店家来说其实已经造成损失,那盒水果捞要不扔掉,要不就只能自己吃,已经无法进行二次销售。

另外,在整个过程中,常同学并未在店家操作的时候提出质疑,比如为何不先称重,家酸奶或者椰奶要不要钱之类,如果在此期间觉得不划算,可以制止店家继续加工水果捞,这样店家还能将水果放回原位。

当然了,常同学不要水果捞的主要原因是怀疑店家缺斤少两,觉得那么一小盒不可能有2.5斤,这也是常同学父亲来了之后一直表示要复称水果捞的原因,同时也是双方发生争执的爆发点。

处罚结果来了

8月10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针对“水果捞”事件发布了警情通报,简单叙述了双方纠纷,并对涉事双方的处罚结果进行了通报。

让网友们大跌眼镜的是,“水果捞”事件竟被判定为“互相辱骂”,这跟打架斗殴中的“互殴”性质差不多,也就是说双方都有责任,都要受到处罚。

常同学由于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因此免于处罚,不过常同学的父亲因辱骂对方而被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对方3位“阿姨”分别被判罚5日拘留、500元罚款和300元罚款。

很多网友对上述处罚结果表示不解,觉得常同学的父亲不应被处罚。但我们要相信,警方的处罚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的,相比常同学的父亲也对水果捞工作人员进行了辱骂,正如被人打了还手一样,是互殴。

水果捞新店成网友打卡点

虽然警方的处罚结果不重,但网友们对水果捞店的处罚就有所不同了。据网友透露,水果捞事件发生之后,水果捞的老板就换了一个地方摆摊,好像连招牌名称换了,不过还是卖水果捞。

当地的网友一眼就认出了水果捞店主就是当时辱骂常同学的“阿姨”之一,而且还看到新店旁边的一个做火鸡面的摊位似乎是水果捞店主的老公开设的。

摊位被扒出后,当地的“热心群众”纷纷赶往他们的新店,聚集在附近“打卡”,但无一人消费。而且,据现场网友表示,新摊位出摊十多个小时,未曾有任何一位消费者去购买他家的水果捞。

不得不说当地的“热心群众”太给力了,让辱骂女生的水果捞店主尝到了自食其果的味道,也让他们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我想他们短时间内在当地是混不下去了,起码水果捞是卖不动了。

结束语

水果捞店家明明有很多种处理方式,非要选择结局最惨的一种。如果事发后她们能及时道歉并给予对方相应的赔偿,相信也不会走到新店成为网友打卡点的地步。

但话又说回来,就凭她们辱骂女生时的那副嘴脸,估计平时也是嚣张惯了,这样的人早晚要自食其果,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